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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说新语】第2期:人工智能时代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
时间:2025年10月15日(周三)下午16:00-17:00地点:交通路行政楼309主题:人工智能时代教师数字化素养提升主讲:唐艳群(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松(商学院)主办: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承办: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讲人介绍:唐艳群,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讲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课程。在《思想理论教育导刊》《重庆社会科学》《学术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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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说新语】第1期: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
时间:2025年10月15日(周三)下午14:30-15:30地点:长江路校区理工北503主题: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主讲:朱亚辉(计科学院)、葛静(数统学院)、代志明(物电学院)、严耀西(计科学院)主办: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承办:计科学院主讲人介绍:朱亚辉,工学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光学精密仪器检测技术与光学成像。主讲C++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计算机导论等课程。主持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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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识任选课《中共党史十二讲》 暂停两次授课的通知
因杨成敏老师外出学习,故通识任选课《中共党史十二讲》暂停两次授课。 地点:长江路校区弘文2-104。 时间:10月12日、16日下午7-8节。 特此通知 淮阴师范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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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2026学年学生实习企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化学化工学院、法学院等相关学院开展企业实地考察、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公布淮安骏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岸庆律师事务所等13家实习企业(详见附件)。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实习实践工作的要求,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实习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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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年本科生外出专业实践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做好我校2026年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经费预算工作,请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订2026年本科生外出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计划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践、外出写生、外出考察等,实践周数为1-2周,实践地点为淮安市区以外的实践场所。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实践教学计划落实情况,相关教学如未实施,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请各学院在教务系统提交教学任务,按专业实践计划开展相应工作,并在校友邦实践实习管理平台记录专业实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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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正大杯”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校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国商业统计学会于2010年创办的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市调大赛),已连续举办15届,累计有6400多校(次)、110多万人参赛。市调大赛连续七年跻身《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目录》前列,是全国一流的公益性专业品牌赛事,也是海峡两岸暨港澳学术引领、政府支持、企业认可、高校师生积极参与的多方协同育人平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决定举办校级选拔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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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分片区“师说新语”教学研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分片区“师说新语”教学研讨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分片区相关学院申报,本学期将在8个片区开展教学研讨活动(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牵头学院认真组织,扎实推进,更好地促进教师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特此通知。附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分片区“师说新语”教学研讨活动安排表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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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协议核查与续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实习基地合作协议的合法有效性,保障实习教学环节的顺利开展,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关于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及2025年度数据采集工作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协议核查与续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各二级学院所属的全部校外实习基地(含校级、院级),以2024年数据采集表2-4中校外实习基地清单为基础进行梳理。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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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素质讲座《气氛美学与气氛艺术》、《历代导淮思想浅探》调课通知
张泽鸿老师大学生文化素质讲座《气氛美学与气氛艺术》调至10月14日(周二)下午第7-8节,地点为长江路校区弘文阶103。仇新明老师大学生文化素质讲座《历代导淮思想浅探》调至12月4日(周四)下午第7-8节,地点为交通路校区综阶101。 特此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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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及实习环节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切实规范我校实习管理工作,现就做好实习数据报送及实习环节自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平台数据维护1.自2023年3月起,各教学单位须于每月15日前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上月全校本科生实习数据更新;2.按要求上传本科生实习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3.及时填报已完成实习项目的全过程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