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要求,切实规范我校实习管理工作,现就做好实习数据报送及实习环节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平台数据维护
1.自2023年3月起,各教学单位须于每月15日前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上月全校本科生实习数据更新;
2.按要求上传本科生实习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
3.及时填报已完成实习项目的全过程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
(二)实习环节自查
1.对照人才培养方案核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非师范专业实习(部分学院:体院、商学院及历史学院等)环节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非师范专业实习大纲执行、过程管理、质量评价等关键环节;
3.形成书面自查总结。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谁填报、谁负责"原则,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
(二)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实行月度台账管理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落实任务,确保我校实习数据报送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实习质量稳步提升。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填写《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实习数据填报工作自查确认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完成实习学院(体院、商学院及历史学院等)书写非师范专业实习环节专项检查总结,于第七周周一(10月13日)前将确认表及总结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实践教学科,电子办公OA系统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甄海凤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3525167。
附件:1.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实习数据填报工作自查确认表
2.淮阴师范学院XX学院实习教学环节专项检查总结(模版)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