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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新增专业申报立项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0-21 13:15:30 人气:

为贯彻落实《淮阴师范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淮师委办〔2011〕1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使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我校办学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不断提升质量内涵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新增专业申报的立项培育工作。

一、拟申报新增专业的要求及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新增专业要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大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宗旨,以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结合自身特点,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逐步建立对接社会需求,与人才市场、就业市场相适应的专业结构调整机制,促进学校整体专业结构布局优化,服务学校转型发展。

申报新增专业同时要规避国家、省控制布点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版)》(2011年)要求。

2. 立足需求,强化特色。申报学院要依据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定位,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据区域优化产业结构导向,按照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增设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我省新兴产业领域相关的专业,重点培育服务地方支柱产业的应用型专业。

3. 优化结构,择优培育。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学校转型需要,科学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优先培育经费投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实习等基础条件厚实的专业,逐步建立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结构科学的专业体系。

二、立项培育工作重点和要求

1.充分调研

新增专业申报培育应体现明确的专业定位和建设目标,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学院和相关专业负责人共同研究,精心设计调研课题,充分了解拟增专业的布局情况,就业状况。调研内容上应包括国家及省专业布局情况、行业的人才结构现状、人才需求状况、专业发展趋势、岗位对知识能力的要求、相应的职业资格、学生的就业去向等,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见附件1)。

2.科学论证

结合调研工作,组织由行业专家、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专家等构成的论证小组,充分论证。通过对新增设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在服务区域产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新增设专业办学基础及内涵,并最终形成论证报告(见附件2)。

3.精心准备

形成拟新增专业建设基本思路和方法,明细专业培养目标与专业方向,专业课程设置原则,逐步完善拟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对专业师资与办学条件提出配置建议,为新增专业申报积累各项基础资料。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报立项培育申请材料

(1)淮阴师范学院新增专业申报立项培育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2份)

(2)申报培育专业调研论证计划安排表(见附件4, 一式1份)

2.申报材料请用A4标准纸张打印,其中附件三、四于2011年11月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电话:83525813联系人:孙伟

四、立项培育保障

经学校审核同意立项培育的新增专业项目,学校划拨1.5万元用于培育新专业的调研、咨询、论证、材料准备等,0.5万元用于启动新专业正式申报准备,经费由教务处负责划拨。

挖掘和培育新专业是学校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需求的应然选择,也是实现学校专业结构优化及转型发展,加强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新专业培育工作。

附件1:淮阴师范学院申请新增专业申报调研报告

附件2:淮阴师范学院申请新增专业申报论证报告

附件3:淮阴师范学院新增专业申报立项培育申请表

附件4:申报培育专业调研论证计划安排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展2012年新增专业申报立项培育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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