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育部高教司于日前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请你们根据学院自身专业建设规划,认真组织研究。有修改意见,请于10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论证报告等材料递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请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edu.cn)“高等教育司”栏目“政策文件”中下载。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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