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25〕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关于加强实习实践工作的要求,确保学生实习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就集中实习企业资质实地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将其作为实践教学的关键环节抓实抓好。请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及学校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本次集中实习企业的实地考察与申报工作。
二、考察对象与原则
(一)考察对象
拟接收我校学生进行集中实习(含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的企业单位。
(二)基本原则
实习企业资质需每年重新考察、审核与申报。仅接收学生进行集中实习的企业单位需申报,并遵循“一学期一申报”原则。
(三)申报时限
集中实习于下学期开学前提交企业申报材料,下学期初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统一公布。
三、考察工作要求
(一)成立考察小组
各相关学院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专业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实习企业考察小组,具体负责实地考察工作。
(二)实地考察
考察小组需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实习岗位内容及指导能力等,评估其是否具备接收我校学生集中实习的资质与条件。
(三)填写考察报告
实地考察后,须认真、规范填写集中实习企业资质实地考察报告(模板见附件1)。考察报告应客观、真实、详细反映企业情况,并提出明确考察意见。
四、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学院完成实地考察后,将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集中实习企业资质实地考察报告纸质版及申报汇总表,于2月2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通过OA同步发送至甄海凤处。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学院领导、教师认真研读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实习企业资质审核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考察职责,严把实习企业入口关,共同保障实习教学质量与学生合法权益。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3525167。
附件:1.关于我校XX学院集中实习企业资质考察情况报告(模版).docx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XX学院拟申报集中实习企业汇总表.docx
3.相关管理文件.rar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