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落实。
一、结题验收范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批准立项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申请说明
(一)协议到期项目
2022年第二批至2024年第一批立项且协议已到期的项目,须参与本次结题验收。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逾期不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及结题验收申请。
(二)协议未到期项目
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但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允许参与本次结题验收;未到期且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后续结题验收工作据教育部通知另行安排。
(三)平台流程要求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按“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学校审核—企业验收—结题备案审核”的顺序推进,所有申请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须先行在平台(网址:https://cxhz.hep.com.cn)完成学校审核和企业验收流程(申请路径:登录平台,依次点击“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2024以前)”—“待办”),各环节责任主体及操作要求详见平台首页通知。
三、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完成结题工作,并于2026年4月15日(周三)前,通过平台完成申请提交、材料审核等各项流程,确保我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83525135。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