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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习实践环节安全风险排查及整改的通知

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作者:   编辑:甄海凤     审核:     来源:     人气:[]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实习实践环节安全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现就近期开展实习实践风险排查及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覆盖各二级学院当前组织实施的全部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实习(含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实训、实验教学项目、学科竞赛、毕业论文(设计)等。各二级学院须做到环节全覆盖、项目无遗漏。

二、排查重点

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逐项对照以下方面开展排查,并针对每一风险点明确各项应对措施。

(一) 实习与实训

   重点排查实习单位资质与安全条件是否达标,三方协议是否明确安全管理、劳动保障、意外伤害处理及保险等条款,实习前安全教育是否全覆盖,指导教师全过程跟踪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日报/周报制度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单位实习,严禁安排学生从事高风险或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操作。

(二) 实验教学项目

    重点排查实验项目是否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辐射源、高压强电、高温高压、生物安全等风险因素是否识别到位,安全防护设施与应急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学生实验安全准入与现场指导是否落实。未完成安全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实验项目,不得开课或开放。

(三) 学科竞赛

    重点排查竞赛场地、设备设施、用电用火、交通运输、食宿安排等环节的安全保障是否到位;涉及实验操作、机械装置、电子电路、明火、高压等竞赛内容的,是否提前进行安全检测并配备防护与急救设施;校外参赛是否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并安排专人带队。

(四) 毕业论文(设计)

    重点排查涉及实验操作、现场测试、野外采样、设备调试等内容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落实安全风险告知、防护措施和指导教师现场监护;进入校外单位开展毕设的,是否签订相关协议并明确安全责任。对涉及重要危险源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毕设实验,应调整研究方案或更换选题。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各学院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须逐项登记,明确风险描述、风险等级、应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填写实习实践风险排查及整改台账(附件)。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须制定阶段性管控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暂停相关实习实践活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为具体责任人。

(三) 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6日前,将《XX学院实习实践阶段风险排查及整改台账》(附件)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送交至实践教学科,电子档通过OA系统发送至教务处甄海凤。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3525167。


附件:XX学院实习实践风险阶段排查及整改台账.xlsx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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