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淮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淮师办[2016]107号)有关规定及2021年6月1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现有方丹等176名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及1名国际学生因课程、绩点或计算机等级未达学位标准的学生,经课程重修、绩点提分等审核,现已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7月8日前,实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反映。
联系人:王蒙雅 联系电话:0517-83525202
附件:
1. 2021年7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2.2021年7月国际学生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淮阴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