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淮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淮师办[2016]107号、淮师办[2010]76号)及有关规定,在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有曹世豪等4604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获得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6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可实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反映。
联系人:王蒙雅
联系电话:0517-83525202
淮阴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