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淮师办〔2021〕1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按照学校总体要求,制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对各阶段工作时间及要求进行具体细化,切实把毕业论文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论文质量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上来。
二、强化过程管理
(一)把好选题关
各学院严格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组织选题,提倡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结合社会及生产实际进行选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为基础的选题比例,原则上各专业不低于80%。各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双导师的比例不低于20%。
(二)强化指导教师责任
各学院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组织指导教师学习学校关于毕业论文的相关规范要求,切实增强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应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完善答辩环节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有条件的专业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工作。答辩应重点考察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过程中自己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的效果等方面的内容。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类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四)强化质量监控
各学院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确保毕业论文工作有序推进。对选题、开题、中期汇报及检查、查重、抽检、答辩、优秀论文评选等核心环节,要实施重点监控,确保质量。
三、保障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
各学院严格宣传、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要求,加强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培养专业学习兴趣,强化学术规范训练,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全体指导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
各二级学院应在学生答辩前完成查重工作,超过查重检测标准的论文,不得参加答辩。学院论文抽检中,若出现疑似学术不端现象的论文,应组织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按照学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遵照以下安排,及时制订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并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工作内容 | 时间 |
确定指导教师及选题,并完成论文开题工作 | 2024年12月2日前 |
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开题报告上传工作 | 2024年12月3日-2025年1月10日 |
各二级学院完成中期汇报及检查工作 | 2025年3月15日前 |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全面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送交至教务处 | 2025年4月15日前 |
完成论文定稿并进行查重 | 2025年4月25日前 |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论文抽检并反馈抽检结果 | 2025年4月底-5月初 |
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包括提交毕业论文综合成绩) | 2025年5月16日前 |
完成校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工作 | 2025年5月23日前 |
学校组织2025学年学士学位毕业论文检查工作 | 2025年6月下旬 |
学校组织评审,完成省优秀论文推荐工作 | 2025年7月中旬 |
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以上工作安排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3525167。
附件: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rar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