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工作管理,促进考试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学期课程考试工作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要求
(一)学校集中考试
1.本学期期末停课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5日- 31日、2018年1月2日- 4日。其中2017年12月25 - 28日为公共课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9日- 30日、2018年1月2日- 4日为专业课考试时间。2017级公共课考试时间2018年1月12日-14日,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9日。
2.《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考试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在10周之前结束的,原则上安排在第11周周末集中考试。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协商决定。
3.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需要安排在学校集中考试时间内。
(二)分散考试
1.对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考查课程,由课程开课的单位负责,一般可采取随堂进行,但对于涉及面较广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仍采用相对集中方式进行考核。
2.随堂考核应在课程结束一周内完成,全校考查课程的考试一般应于18周前完成。
(三)考试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应严格执行《淮阴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试的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的安排均应在教务系统中操作。
二、报送时间
(一)请各教学单位在本学期第4周周五(即9月29日)之前将本学期课程考试计划从系统内将数据导出,并将电子档和纸质档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导出具体路径为:登录本科信息服务平台-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情况查询-选择学院-查询-导出,具体样表见附件1(请用excel表格)。
(二)请于考试前一周将考试的具体日程安排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附件1:2017-2018学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计划表(样表)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点击浏览全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