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收藏网站 | 淮师主页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教学运行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4-12 09:00:50 人气:

各相关学院:

根据淮安市教育局《淮安市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淮阴区教育局《淮阴区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精神,我校202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提交申请信息。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种类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淮安市教育局认定;长江路校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淮阴区教育体育局认定;交通路校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我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202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应取得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二、认定报名

1.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6月21日(6月1日—6日系统维护、暂停报名),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6日。请在报名期内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2.我校学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4月12日至5月10日;长江路校区学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4月12日至4月30日。请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特别提醒:本次未参加集体认定和体检人员,在6月21日前都可与社会人员一起认定、体检。

三、现场确认

1. 2021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②现场确认地点:淮阴师范学院崇文楼阶梯教室201室。

5月17日上午:马院、物电学院、体育学院、化院、历史学院;

5月17日下午:城环学院、生科院、数科院;

5月18日上午:外院、文学院;

5月18日下午: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科院;

2. 2021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美术学院)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②现场确认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二楼202会议室(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11号)。

5月20日上午:教科院1701、1702、1703、1704班;

5月20日下午:教科院1705、1706、1707、1708、1710、1711班;

5月21日上午:外院、文学院、音乐学院;

5月21日下午:数科院、历史学院、化院、物电学院、体育学院;

3.其他人员(包括2021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①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动窗口(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②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二楼202会议室(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11号)

请申请人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确认者,责任自负。

4.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②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③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学历证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6)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逾期后果自负。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对象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须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二)体检时间与地点

1.我校2021届师范类毕业生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事项:

①体检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5日,每天6:30开始。

②体检地点: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厦门路院区(淮安市开发区厦门路2号)电话:0517—83180162。

③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

学院名称

体检地点

备  注

5月8日

6:30

马院、体育学院、化院    (100人)

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厦门路院区(开发区厦门路2号)

①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体检费,于5月6日至第二人民医院淮海南路总院缴费。

到二院联系刘磊18762026822,统一开发票缴费。

③体检费用:150元/人。

7:00

物电学院、城环学院  (117人)

7:30

数科院、生科院            (111人)

8:00

历史学院、美术学院         (99人)

5月15日

6:30

音乐学院、教科院1710班     (90人)

7:00

外语学院、文学院1701班      (86人)

7:30

文学院1702、1703、1708班   (125人)

2.我校2021届师范类毕业生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事项

①体检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3日,每天6:30开始;

②体检地点:淮安市淮阴医院(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38号,联系电话:0517-84939119),收费标准:中小学100元/人,幼儿园(女)150元/人,幼儿园(男)110元/人。

③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

学院名称

体检地点

备  注

4月19日

历史学院、外语学院、文学院、体育学院(122)

淮安市淮阴医院(淮阴区北京西路38号,联系电话:0517-84939119)

①以班级为单位收齐费用,于体检前一天至医院缴费。

②根据申请科目标准自备费用。

4月20日

物电学院、数科院、音乐1708班   (142)

4月21日

教科1701、1702班、音乐1702、1703、1704班(131)

4月22日

教科1703、1704、1705班(112)

4月23日

教科1706、1707、1708、1711班、化院、音乐1701班(129)

申请人须用A4纸正反打印好体检表(申请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使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使用《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好个人信息项,张贴本人1寸白底免冠照片,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根据自己所申请科目要求自备好。

(三)体检要求

体检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带居民身份证者不得参加体检),在指定指定体检日早晨6:30空腹到达体检地点,携带本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提前填写好“既往病史”以上部分的内容),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依次排队。体检时,被体检人员应主动向体检医生提供自己所患病史,隐瞒病史者将取消教师认定资格。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至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存档。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再次申请教师资格时须重新体检。若请他人代检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教师认定资格。

五、有关政策咨询

1. 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相关政策和信息将在淮安市教育局(认定机构)网站http://jyj.huaian.gov.cn/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咨询电话: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17-83662485,83660079;咨询邮箱:83662485@163.com

2.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长江路校区学生)的政策或相关事项请咨询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联系方式:0517-84936311、80865973。

3.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交通路校区美术学院学生)的申请人请密切关注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qp.gov.cn/发布相关通知,相关政策或事项请咨询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7-83516910 。

六、其他

请相关学院于4月19日前将现场确认负责人、体检带队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OA系统发送至教务部王俊站内信。

特此通知。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21年4月11日

 

 

上一篇:关于取消部分学生重修资格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通识任选课《园林赏析》暂停一次授课的通知

热门排行
编辑推荐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6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