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务管理队伍建设,激励教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意识,激发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为本科教学活动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根据《淮阴师范学院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十一届优秀教务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在校从事教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教务员,工作全勤在岗。
(二)参评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中无有效投诉或违规现象,上一年无教学管理事故。
3.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熟悉并严格执行教务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熟练操作相关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并能及时、准确地处理与日常教学有关的各类问题;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评价。
4.积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有关学习和培训活动,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评选原则及标准
(一)坚持质和量相结合、点和面相结合、常规和创新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客观、民主、公平、公正。
(二)参照《教务员工作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评优。具体标准见《淮阴师范学院优秀教务员评选标准及评分表》(附件1)。
三、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由个人申报、学院考评、同行评议、学校评审等环节组成: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务员请于3月14日前填写《淮阴师范学院优秀教务员申报推荐表》(附件2)向本学院申报。
(二)学院考评:学院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参照参评条件并依据《淮阴师范学院优秀教务员评选标准及评分表》对申报对象给出单位推荐意见。每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申报材料于3月18日前送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三)同行评议:3月底(具体另行通知)教务处组织参评人员进行公开述职(每人4分钟以内,PPT展示,述职报告的电子文稿及PPT请于3月21日前发送至OA系统站内信王俊收件箱),同行评议。
(四)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个人述职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等因素对参评人员进行测评,按照计算考评总分公式(考评总分=A×30%+B×20%+C×50%,其中A为学院意见,B为同行评议,C为学校测评)换算出各参评教务员最终得分。依据考评总分,按参评总人数的40%确定优秀教务员人选,报学校批准并公示。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务员给予表彰,授予“优秀教务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记入教务员个人业务档案。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优秀教务员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