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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学年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作者:   编辑:甄海凤     审核:     来源:     人气:[]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相关文件和《淮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现对我校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开展全面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所有本科毕业论文。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本学院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全面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需重点聚焦以下几类情况:

1.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补授学位的毕业论文;

2.近三年来,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专业所涉及的毕业论文;

3.联合培养专业的毕业论文。

(二)方案及评审标准

各二级学院应制定本学院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全面检查方案,并参照附件2所列评审要求,针对本学年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所有学位论文,逐项开展评审工作。

(三)检查结论

总体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

(四)结果反馈

对于总体评价为“不合格”的论文,学院将评审结果及时通报相关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并督促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论文修改完毕后,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确认。学院将相关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检查报告

论文全面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学院应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对“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组织专业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把好学位毕业论文质量关。

三、时间节点

(一)全面检查材料提交(7月16日—8月15日)

1.7月18日前:提交全面检查方案;

2.7月31日前:提交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附件2)及全面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3);

3.8月15日前:提交“不合格”论文修改及通过材料、全面检查报告。

请各二级学院按相应时间节点将材料通过OA系统报送至教务处史超凡处。

(二)论文定稿确认与留存(8月1日—8月15日)

1.请各指导教师确认2026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留存的为最终定稿。学校将于8月上旬开通该系统的校外访问权限,供指导教师再次核查。如发现非最终版本,指导教师需按以下流程进入系统修改:

特殊情况处理→毕设材料修改(有课题)→论文定稿→修改 →替换后提交。

2.学院留存往届生毕业论文定稿。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做好学院学位论文的全面检查工作,并严格遵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学校督导组将针对各学院学位论文检查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流程的规范性、问题整改的实效性及材料提交的完整性。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3525167,也可在毕设群内咨询。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docx

      2.淮阴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审表.doc

      3.2026学年XX学院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全面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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