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辅修专业证书申请工作。请各相关学院统计2017届毕业生已修辅修专业课程情况,并做好学生有关证书的申请及成绩补录工作,以便教务处及时打印发放证书。
2.编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素质与能力拓展课程课表。
3.集中排课的统筹工作。排课时间要求另发通知。
4.校历印制与发放工作。
5.2018届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5月7、8日进行图像采集,请于6月28日前将纸质《201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网上核查情况反馈表》送交学籍科。
6.2015级交流生工作。请相关学院于5月12日前将《淮阴师范学院学生校际交流学习审批表》及《2015级赴外校交流学生名单汇总表》送交教务处学籍科,汇总表电子版OA发送至王蒙雅。
7.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将成绩计算、排名及拟录取情况统计表交至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王蒙雅。
8.2017届毕业生工作。请各学院按《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如下:
(1)5月13日(第13周周六)至5月17日(第14周周三)晚11:00,登录毕业生课程成绩。
(2)5月22日(第15周周一)前将《毕业生资格审查相关表格》预审核材料电子版OA发至学籍科王蒙雅。
(3)请各学院严格审查毕业生学籍卡及成绩单登录情况,不得错录、漏录、重复录入。
9.编写2017年新招生班级代码。
10.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任务书填报工作。请相关学院按要求做好任务书填报及经费预算报送工作,任务书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经费拨付、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任务书填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17〕43号)。
11.交叉和自主学习模块课程选修工作。从2016级起,非师范专业普高本科生(不含专转本学生)需要修读交叉和自主学习模块,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课程推荐工作,并充分宣传,指导学生选择课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2.2017年部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请新增首次招生专业、新增“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专转本”、暂停招生后2017年重新招生的专业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培养内容变化调整的专业,于5月15日前,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讨论基础上进行方案制订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制订2017年部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13.“知困坛”活动。组织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观摩活动,请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准时参加活动,具体要求详见OA系统通知。
14.制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毕业实习、顶岗实习计划。(另行通知)
15.完成2017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材料申报工作。(通知另发)
16.“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遴选工作。
17.做好期末课程考试系统排考工作。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6月5-15日,其中6月5-7日为公共课,6月8-15日为专业课考试。第13周启动系统排考工作,各学院于第13周周五(5月12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段申请,各学院于第15周周五(5月26日)前完成监考安排。请各学院做好系统排考的准备工作。具体见通知。
18.组织2017年5月大学英语口语考试。考试时间:5月20-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9时-5月19日17时,网址:www.cet.edu.cn。
19.组织2017年英语专四口语考试。考试时间:第13周周六(5月13日)上午。
20.组织2017年校内计算机二级考试。考试时间:第13周周日(5月14日)上午。
21.做好2017年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发布工作。请相关学院于第13周周五(5月12日)前登录OA站内信下载成绩并存档。
22.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第十三周周三(5月10日)普通话水平测试。请相关学院于第十三周周一(5月8日)至语委办领取普通话准考证。
(2)第十三周周日(5月14日)普通话水平测试。请相关学院于第十三周周四(5月11日)至语委办领取普通话准考证。
(3)第十四周周三(5月17日)普通话水平测试。请相关学院于第十四周周一(5月15日)至语委办领取普通话准考证。
23.举办2017年“听见你的声音”朗诵决赛活动。时间:第十三周周日(5月14日);地点:镜月湖畔。
24.筹备江苏省高校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第十七次年会,会议时间:5月18-20日。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8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13-14周教务工作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