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关于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请各学院做好2020级本科生导师制的各项工作,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选聘及名单公布
选聘导师应符合《意见》中“导师资格”的要求,每位导师应指导一定数量的学生,一般不超过16人。导师名单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确定并公布。
二、师生分配及名单公布
导师指导本科生分配名单可以通过双向选择或者学院安排的方式确定,请于10月7日前向2020级本科生公布。
三、实施过程管理
学院应坚持导师例会制度,采取回收本科生导师指导手册,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对导师制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总结,改进实施办法。导师考核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说明
1.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予以调整。
2.各学院请于10月16日前将2020级本科生导师名册及导师指导学生分配表(参照附件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部王俊老师。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如有调整请一并发送。
附件:1.2020级本科生导师名册(样表)
2.2020级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分配表(样表)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