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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来源: 日期:2015-03-24 08:42:52 人气: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根据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15年上半年统考集体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要求

1.我校在校生(2014级学生除外)。教师请直接到市鉴定中心报名。

2.四级(中级)、五级(初级)工种报名要求: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均可报名,工种不限。

3.三级(高级)部分工种报名要求:公共营养师(限相关专业)、秘书、营销师(限营销专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限心理学、教育学专业)、物流师、电子商务师七个工种仅限2011级学生报考,其他工种2011级、2012级均可报名,不受专业限制。

4.请各学院积极宣传发动,对照申报条件,组织学生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工种及级别等信息务必登记正确。同时提供同底2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背面请注明本人姓名、所报职业名称及级别。

2.参加统一鉴定考生单科合格成绩在成绩公布后保留1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补考。1年内补考仍没有通过全部科目,需重新申报鉴定。报名补考学生需填写《2015年参加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提供材料同1

3.收费标准见省物价局文件《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收费标准》(见附件2),涉外秘书另加收30元(考外语)。

4.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材料由学院统一送交。请各学院在接受学生报名时,务必准确核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5.请学院将以下材料于第5周周三(41)前送交实践科(308室):①报名费用②纸质报名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③纸质报名表(补考)(见附件4),同时将电子档发至“ftp”实践科收件箱专用文件夹;

6.考生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请各学院留存备用。

三、注意事项

1.因报名数据要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报名表要求做好各项数据的采集工作。认真审核学生的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务必与身份证一致。

2.请提醒报名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不在我校报名的部分工种报考说明

1.报考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工种的学生请到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报名。信息学院联系人蒋永华,电话:13770386648 83808263;财经学院联系人张健,电话:13625151002 83858065

2.报考信用管理师工种的学生请到淮安市信用办报名;

3.报考职业指导人员工种的学生请到淮安市就管中心报名;

4.报考保安员工种的学生请到淮安市治安支队(技师学院)报名;

5.报考理财规划师、网络编辑员、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工种的学生请到市鉴定中心报名。

联系人:朱晓光,联系电话:0517-83348118

未尽事宜,请查询网站:http://js.osta.org.cn/(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网)-公告通知栏。联系电话:83525167联系人:吕静品邵葵。

附件(点击):

1.2015年上半年统一鉴定报名注意事项

2.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收费标准

3.2015年上半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

4.2015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补考)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5323

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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