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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来源: 日期:2013-09-09 17:16:45 人气: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60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1.我校在校大学生(一年级新生除外)。学校不接收教师报名,教师可直接到市鉴定中心报名。

2.2010级、2011级及2012级学生可报考四级(中级)、五级(初级)职业,工种不限。

3.营养师、秘书、营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物流师及电子商务师七个工种三级(高级),仅限2010级学生报考。

4.报考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工种的学生请到淮安信息学院、淮安财经学院报名。

5.各学院对照《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附件2)组织本学院学生报名。淮安市不接收以下职业报名:理财规划师、网络编辑员、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保安员,请各学院向学生宣传。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到所在学院报名,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务必登记正确。同时提供同底2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所报职业名称及工种。

2.参加统一鉴定考生单科合格成绩在成绩公布后保留1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补考。1年内补考仍没有通过全部科目,需重新申报鉴定。20121231之前的单科成绩保留至20131231止。报名补考学生需填写《2013年参加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提供材料同1

3.收费标准见省物价局文件《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收费标准》(见附件3),涉外秘书另加收30元(考外语)。

4.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材料由学院统一送交。请各学院在接受学生报名时,准确核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学院送交实践科材料:①报名费用②纸质报名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③纸质报名表(补考)(见附件5)。电子档发至电子办公系统教务处秘书或ftp实践科收件箱专用文件夹;

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科(308),时间:926日下午530前。

6.学院留存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考生照片。

三、注意事项

1.因报名数据要在网上在线报名系统上传,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报名表要求做好各项数据的采集工作。认真审核学生的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务必与身份证一致。接到通知后,请各学院派人到教务处实践科(308室)领取宣传材料。

2.请提醒报名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未尽事宜,请查询网站:http://js.osta.org.cn/(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网)-公告通知栏。联系电话:83525167 联系人:吕静品邵葵

附件(点击教务在线-下载):

1.《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60号)

2.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

3.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收费标准

4.2013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

5.2013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补考)

一三年九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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