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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来源: 日期:2012-09-17 17:12:42 人气: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大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9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1.我校在校学生(2012级除外),不接收教师报名,教师可到市鉴定中心报名;

22011级学生只能报考四级(中级)、五级(初级);2010级、2009级学生可报考三级(高级);

3.因我市不接收以下职业报名:理财规划师、网络编辑员、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广告设计师,请各学院向学生宣传。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1.由学院统一组织报名,将材料汇总报至教务处实践科(308)

2报名考生须交同底2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所报职业名称;

3.按照省物价局通知交统考费用(见附件4),涉外秘书另加收30元(考外语)。

4.报名截止时间929下午500前。报送材料包括:①报名费用②纸质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电子报名表发至电子办公系统教务处秘书或ftp收件箱专用文件夹;③身份证复印件(学院核对并保存)④考生照片(学院保存)。

5.合格课程成绩一年内有效,报名补考学生需填写《2012年下半年参加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报送材料同上。

三、注意事项

因报名数据要在网上在线报名系统上传,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报名表要求做好各项数据的采集工作。认真审核学生的报名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接到通知后,请各学院派人到教务处实践科(308室)领取宣传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83525167吕静品邵葵

附件(教务在线-教务用下载):

1.2012年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

2.2012年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报名表

3. 2012年下半年参加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4.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二年九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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