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8﹞9号)及《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数量
(一)创新训练项目
1、项目类型:国家级项目、省级项目和校、院级项目,省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遴选。
2、申报数量:各学院申报项目数不少于在校生数的1.5%。建议应用型示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参与项目人数比例不少50%,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与1项大创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
1、项目类型: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分为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分为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立项数量:2018年在全校范围遴选省级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0项,省级创业实践项目10项,在遴选基础上推荐优秀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且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二)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省级重点项目第一指导教师须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省级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创业实践项目除配备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配备1名企业指导教师。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校级优秀项目参加省级以上项目遴选。
(四)指导教师同时指导不超过2个项目(含未结题项目),已获立项但项目无故延期或终止的指导教师将不得作为新立项项目指导教师。三年级学生申请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其他年级学生申请项目建设期为1或2年。
三、有关项目说明
1、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鼓励学院创新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学院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企业资助经费至少达到5000元,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不设限额。同时请各学院关注教育部高教司网站每年两次公布的“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如获批针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且企业资助经费达到相关文件要求的,可直接认定为国家级项目。
2、学校鼓励学院与新生导师制等工作结合立项一批院级创新项目,学校对参与所有创新项目的学生给予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3、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各学院要组织学生申报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江苏)小分队”“幸福中国(江苏)小分队”“健康中国(江苏)小分队”“教育中国(江苏)小分队”“法治中国(江苏)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四、经费来源
院级项目资助标准由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确定,经费从各学院专业建设经费中支出,校级及以上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且以财务处划拨到指导老师账下数额为准。校企合作项目经费由企业资助。
五、申报要求
(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材料申报
1、申报方法:项目申报须在“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sjjx.hytc.edu.cn/cx/)”上完成,一个项目只允许注册一个账户,且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在平台上完成项目申报以及后期过程材料的提交等相关工作。项目所有材料须通过指导老师审核、学院评审,最后教学院长通过平台推荐到学校。项目主持人(学生)、指导教师、学院分管领导和学院管理人员登录方法、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流程包括了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结题所有过程材料提交、审核等详细操作,请相关人员下载留存备用。
2、申报时间:项目主持人平台申报时间:即日起至第8周周六(4月28日)。各学院汇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3),请按项目类型排序,并在同一类型内按名次排序。学院于第9周周五(5月4日)下午5:30前,将纸质材料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到实践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档至OA系统站内信杨永高老师收。其他申报材料只需在平台上填写,不需要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科,电话0517-83525167。
(二)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申报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见附件6)和《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无需在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上填写。填报材料需A4纸正反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请学院负责就创业辅导员老师于第11周周一(4月24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一份)报送到招生与就业处创业指导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至OA系统站内信唐力收。
联系人:唐力,联系电话:0517-83525999。
四、项目评审方法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要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在平台上对大学生创新训练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报学校批准后公布。不再组织现场答辩。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学生和教师,认真组织申报。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83525167。
附件:(按住ctrl点击下载)
1.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使用流程(从立项到结题过程材料操作流程,分角色,请所有人下载留存使用)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 号)
5.专业门类目录
6.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处
2018年4月16日
通知原文: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