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6日   作者:实践科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和《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文件精神,为做好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一)验收方式

    1.省级项目主持人填报、提交结题申请材料,并用PPT进行现场汇报(限时4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汇报应包括主要工作、完成成果与定书中预期成果对照表经费使用情况及特色创新之处。成果未完成的项目不得申请验收

    2.校级项目结题工作由排名第一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学负责组织。学院组成不少于5名的评审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其中非本学院评审专家不少于2人。

    (二)题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须将所有项目过程、结题材料于第6周周五(4月13日)前在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sjjx.hytc.edu.cn/cx/)提交完成,指导老师负责审核把关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A4纸双面打印1份。

    3.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1份(附件2

    4.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成果完成情况(附件3)(只提供电子档

    5.公开发表或出版的项目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正文)各1份,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录用但暂未出版的论文,可提交录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6.项目研究的其他形式成果材料(如问卷、量表、图片和调查报告等)1份。

    7.校企合作项目还需提供经费到账证明(财务系统图),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按照校级项目结题。

    8.级项目题申请材料需提交教务处留存。上述纸质材料(第2.3.5.6.7项)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统一报送,用档案袋统一装袋,并在封面上注明XX学院+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电子稿以文件夹(项目负责人+立项年份+大创结题材料)形式命名,学院统一打包发至OA系统站内信杨永高收。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6周周五(4月13日

    9.校级项目按验收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见附件5统计表8周周五(4月27前报教务处实践科。校级项目其他过程题材料学院留存

    二、项目中期检查

    2017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总结已取得成果,并在“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上填写中期检查表,制订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确保项目能够高质量按期完成。

    三、项目延期与

    1、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书面提出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及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2、因特殊原因延期的2016年以的项目及2014级学生主持的项目本必须完成结题工作。

    3、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终止该项目研究并停止其后续经费的划拨使用;承担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指导老师暂停一年大项目的指导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实践科联系电话83525167。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完成情况

    4.2015-2017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单(未结题)

    5.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316

    通知原文:关于做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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