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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4-04-11 10:18:39 人气:

各二级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综合考查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的重要实践环节,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是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为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切实提升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对我校往届毕业论文抽检中反馈的问题,对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学习相关文件

请各学院将附件中的《淮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规定”)、《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转发给全体指导教师和学生,并组织专题学习。

各学院在工作过程中应按照“毕业论文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开展查重、全面检查抽检、答辩组织、成绩评定、优秀论文推荐等相关工作。

二、提升毕业论文质量

参照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江苏省评估院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相关规定,为确保毕业论文形式规范、质量过关,各学院应要求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相关人员按照学校“毕业论文管理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 再次确认选题来源

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为基础的选题比例,原则上各专业不低于80%。

(二) 再次核实指导教师

鼓励聘请校外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兼职教师以双导师形式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指导。原则上各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中,双导师的比例不低于20%。

(三) 严格规范参考文献

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数量不少于1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原则上不少于2篇。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参考文献数量要求。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参考文献部分的审核,应尽可能选择较新的文献,避免出现参考文献过于陈旧、参考文献明显与论文内容不符等问题。

(四) 落实论文查重要求

原则上所有学生应于4月22日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定稿。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的总体相似率不高于25%,具体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自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查重相似率不高于15%。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论文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严格审阅学生论文。对于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答辩后,如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学生应经指导教师同意,由指导教师向学院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学院管理人员批准后,学生在“提交论文最终稿”模块重新提交论文并生成查重报告。查重检测具体使用说明另行通知。

三、落实论文抽检工作

本年度抽检工作由学校负责实施。学生提交论文定稿后方可进入论文抽检环节。学校将于4月24日左右发布抽检通知,公布被抽检学生名单,抽检比例约为5%。近两年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中被评议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专业,抽检比例为10%论文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做好答辩组织及成绩评定工作

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应采用线下答辩形式。

鼓励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参加公开答辩,鼓励低年级学生观摩公开答辩。

五、切实加强过程材料管理

(一) 加强答辩材料管理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应对学生论文进行认真评阅和审查,根据任务书要求及学生完成情况,参照评价标准,写出内容全面、确切、有针对性的评语,评语用词应规范,避免简单抽象、千篇一律。答辩组组长应审核本组毕业论文各环节中的评语或意见。

(二) 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各学院应做好过程及答辩材料的存档工作(根据需要选择电子或纸质方式)。

六、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一) 评选标准

请各学院参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标准》(附件2)遴选推荐。

(二) 推荐数量

毕业论文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学院当年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进一法),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可多推荐1篇;优秀团队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项。推荐为优秀团队的项目应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教师不少于2位。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其成员可为同一专业学生,也可为跨学科、跨专业学生,团队中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应以优秀等第为主,所有学生成绩不得低于良好。

七、关键时间节点

(一) 论文定稿提交、抽检、答辩成绩及相关过程材料

各学院应于第9周周一(4月22日)前在平台上提交论文定稿,第11周周(5月9日)前学校组织论文抽检并反馈抽检结果,第12周周五(5月17日)前提交毕业答辩成绩(电子及纸质盖章版),并于第13周周五(5月24日)前在平台上完成毕业论文所有材料的提交工作。

(二) 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材料

第12周周五(5月17日)前,学院提交纸质盖章版校优秀毕业论文的汇总表。第15周周一(6月3日)前,学院推荐为校优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平台上完成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83525167。


附件:1: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doc

           3: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x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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