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收藏网站 | 淮师主页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实习实践 > 正文

关于制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毕业实习计划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来源: 日期:2016-05-26 11:21:29 人气:

各学院: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2013级学生将于下学期进行毕业实习,为做好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现将实习计划制订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范专业毕业实习

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形式为教育实习或顶岗实习。教育实习原则上实行全部集中安排,实习单位由学校统一联系。实习单位主要分布在淮安市区中小学幼儿园以及部分县、乡镇中小学,各实习单位人数安排见附件34。顶岗实习单位主要分布在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涟水县、洪泽县以及盐化新区等,顶岗实习人数比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顶岗实习人数安排见附件12

 (一)关于教育实习

1. 201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为12周,即从2016829日开始至1118日结束。第1周到第2周在学校备课试讲,第3周(912日)进入实习学校。学院根据学校已安排的实习学校及实习人数安排学生,也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增加实习学校。学院应优先安排顶岗实习学生,然后再安排教育实习学生。如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须本人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见附件8),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联系实习单位。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学校对实习基地的有关要求,相关学院同样安排指导老师,实习过程纳入学院统一管理。学生个人不得在学校指定的集中实习单位联系实习。

2. 学院结合实习学校和实习人数进行实习分组,每一实习学校安排的实习小组人数为510人左右。学院在安排实习生时,应先满足附件3即县区8个实习学校,附件4中的实习人数原则上不变,特殊情况下也可适当微调。学院为每一实习小组明确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整个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和监控,并制订详细教育实习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实习生总人数、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名单、实习学生分组人数及名单(组长排在最前,姓名前加“*”)等。

(二)关于顶岗实习

1. 各相关学院应先安排附件1和附件2所需的顶岗实习学生,对顶岗实习学校需求总人数为3个以上(含3个)应首先满足,其他顶岗实习学校需求人数为1个或2个,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再决定。

2. 顶岗实习时间为1个学前,实习期间,顶岗实习学校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为实习师范生发放一定生活补贴,并提供食宿条件。

  二、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

1. 各学院要根据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照《淮阴师范学院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管理规定》要求,做好毕业实习计划制订工作。学生的实习单位原则上应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生集中编组,确定带队教师,指导和监控实习过程。如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确需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须本人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见附件8),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联系实习单位。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学校对实习基地的有关要求,且学院同样安排带队教师,实习过程纳入学院统一管理。

2. 专业实习教学计划应包括:实习组织领导、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日程安排、实习人数和指导教师等。

3. 学院应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定期联系、走访、抽查和汇报相结合的监控模式,落实考核并规范实习各个环节。

三、其他

1. 请各学院在本学期末召开实习工作专题布置会,进一步明确实习计划、安排及相关要求。

2. 请各学院于第16周周一(66日)前将2013级师范专业教育实习和顶岗实习材料(附件16)电子版发送至OA系统站内信吕静品收。学院要将以上师范专业学生实习安排信息录入“实习智能管理系统”,并通知学生、指导教师在平台上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操作。

3. 请各学院于第18周周五(624日)前将2013级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材料(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OA系统站内信吕静品收,学院同时将非师范专业学生实习安排信息录入“实习智能管理系统”,通知学生、指导教师在平台上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操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教育学院史红波或教务处吕静品,联系电话分别为8352699383525167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1.2013级师范生开发区顶岗实习需求人数统计表

2.2013级师范生县区顶岗实习需求人数统计表

3.201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县区实习学校及拟安排人数一览表

4.201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学校及拟安排实习生人数一览表

5.201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带队教师联系表

6.××学院201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安排一览表

7. ××学院2013级非师范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

8.淮阴师范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16526

通知原件:关于制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毕业实习计划的通知.doc

上一篇:关于申报2016年暑期专业实践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2013级学生 “三字”测试和“必读书”考核工作的通知.

热门排行
编辑推荐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2016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