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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6-04 14:53:06 人气: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2〕16号)(附件1)精神,现结合我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专业建设要求和专业现状,对于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建设方式

倡导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创新专业组织形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重点专业建设。本科重点专业类是指高等学校以内涵相近的专业为基础,按学科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本科专业集合。专业类所涵盖专业及限额要求见省厅文件。

各学院依据自身专业建设实际,新办或薄弱专业既可依托省级以上特色专业,以内涵相同、相近专业为基础主动参与专业类申报,亦可以以单个专业为单位开展重点专业建设。

二、建设内容

重点专业建设要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迫切需求为导向,要有利于学校专业结构的优化,按照“发挥优势、强化特色,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重点突破、示范共享”的要求,依托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优势资源,从专业(类)组建的视角,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为学校其他专业提供示范,以重点专业建设带动相关专业建设水平的提升。

三、申报条件

申报重点专业(类),应具备省教育厅文件所要求。此外:

1.学校重点专业类申报须依托两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五个省级特色专业(附件2)为申报核心专业。

2.单独申报的重点专业项目如有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项目的优先推荐申报。

3.专业类的师资队伍可根据需要进行整合,但杜绝跨申报专业兼职,核心专业须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

四、申报与学校建设限额

学校从申报项目中一次性遴选一批作为学校“十二五”重点建设专业(类),并从中推荐10个申报江苏省重点专业(类)。已经申报重点专业类的不得重复单独申报重点专业。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

(一)申报材料及说明

1.《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申报书》(附件3)

2.《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类申报书》(附件4)

3.附件材料。装订为一册,应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多方面的专业建设情况,可采用文字、图片等表现形式。

上述材料中,材料1、2中栏目一、十(学校现有专业设置情况汇总表;学校支持与保障)暂不填。材料1、2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一份,电子材料一份,材料3需提交书面文本(可以提供材料提纲)一式两份。

(二)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材料发到736677327@qq.com

联系人: 孙伟;联系电话:83525813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网络链接)

附件2:淮阴师范学院“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江苏省级特色专业”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申报书(网络链接)

附件4:江苏省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类申报书(网络链接)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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