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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淮阴师范学院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乙组)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6年05月27日   作者:   编辑:甄海凤     审核:     来源:     人气:[]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26〕3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6〕4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参赛工作的通知》(淮师办〔2026〕49号)等文件精神,教务处决定举办淮阴师范学院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乙组:艺术类专业)活动,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艺术展演(乙组)由教务处主办,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承办。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学生

(二)作品类别

本次展演活动共分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等11个类别。具体类别要求请参赛选手认真阅读附件1。

三、竞赛安排

(一)承办学院分工、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音乐学院负责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类作品。报名地点:音乐学院舞蹈系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951293666,邮箱:380699987@qq.com。

美术学院负责绘画、书法、篆刻和设计类作品。报名地点:美术学院实训中心视觉传达工作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852346081,邮箱:156543474@qq.com。

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摄影、影视类作品。报名地点:弘文楼1-413广播电视编导系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8252403658,邮箱:2564497507@qq.com,QQ群:1102771954。

(二)作品报送要求

音乐学院承办的竞赛项目采用现场演出形式进行校赛选拔;美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承办的竞赛项目需提交相应的数码照片或视频作品,作品完成后请直接发送至负责老师邮箱。

(三)时间安排

1.作品信息采集表和汇总表:请于6月10日前提交至相关承办学院负责老师邮箱。

2.绘画、书法、篆刻和设计类作品:请于7月10日前提交至美术学院负责老师邮箱。

3.摄影、影视类作品:请于7月10日前提交至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老师邮箱。

4.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类作品:现场演出具体时间由音乐学院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校级选拔赛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40%,总获奖比例约为70%,学校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部分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按照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相关文件规定,获奖选手凭荣誉证书可获得相应加分奖励。

五、评审要求

(一)承办学院成立竞赛工作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评审须认真贯彻省艺术展演通知精神,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流程科学合理,程序规范高效。

(三)请承办学院在公示评审结果后,将评审结果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3525167。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pdf

      2.大学生艺术展演信息采集表(乙组).docx

      3.大学生艺术展演信息汇总表.xlsx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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