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落实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淮师办〔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实验教学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要求
各相关学院须对本学期全部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进行全面安全评估,重点覆盖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实验动物、辐射源、高压强电激光粉尘、信息安全等风险因素。新增实验项目须经单位组织专家评估、教务处审核、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后方可开展;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须调整或更换。
二、评估流程及内容
(一)课程负责人填报
各实验课程负责人须填写《淮阴师范学院实验课程开课前风险审批表》(见附件2,文件命名规则:开课学院名称+实验课程名称+序号)及审批台账汇总表(见附件3),对实验项目进行风险因素识别与风险等级判定,制定安全检测措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及安全应急措施。
(二)二级单位审核
各相关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进行审核,由二级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各相关学院报送的评估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涉及重要危险源的教学项目风险评估。
(四)备案与存档
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报资产管理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备案。各相关学院须建立实验项目安全评估档案,做到“一室一表”,确保评估工作可追溯。
(五)动态管理
实验项目安全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实验项目内容、条件或风险因素发生变化的,须重新进行评估。
三、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学院于10月10日17:00前完成本单位实验项目安全评估工作,并将《淮阴师范学院实验课程开课前风险审批表》、审批台账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通过OA系统提交至教务处甄海凤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实验项目安全评估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督促落实。
(二)评估工作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风险识别全面、防控措施可行、应急措施有效。
(三)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实验项目,不得开课。
(四)教务处将联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学院实验项目安全评估工作进行抽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实验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83525167。
附件: 1.关于印发《淮阴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淮师办〔2020〕166号).pdf
2.淮阴师范学院实验课程开课前风险审批表.docx
3.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XX学院实验课程开课前风险审批台账汇总表.xlsx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