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师办〔2020〕186号)见附件1,现开展2017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学分认定工作主要针对201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认定的成果范围为入学后获得的符合“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的各类成果。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报和学院审核
本次学分认定须在“淮阴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http://114.220.75.43:1018)”上完成,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xf123。学生需在平台上提交关于学分认定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学生提交完成后由各学院学分审核员审核,再由学院审核员进行最终审核。学分审核员、学院审核员的账号和密码会私发给各学院,学生及审核员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主要流程包括学生申报、学分审核员审核、学院审核员审核等,上述操作流程请相关人员下载留存备用。
2.申报时间
学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月10日。
3.成绩录入
学院应根据认定结果,对未修满相应学分的同学及时通报情况,要求学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实践活动,修满相应学分。并在学生毕业审核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成绩统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加强对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师办〔2020〕186号)》的宣传讲解力度,认真开展学生申报学分审核工作。同时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相关活动,为学生顺利完成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提供平台。
2.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学院应成立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制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本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3.规范程序,形成常态。学院今后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常规工作。在学生入学时告知学生必须完成该学分,组织学习学分认定的办法、标准、程序等。同时,要建立预警机制,对未完成学分的学生进行统计并及时告知学生。
4.实事求是,严惩作假。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对于在学分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分,并按照学校学生成绩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部创新创业学院许若飞,联系电话83525070。
特此通知。
附件:
1.《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师办〔2020〕186号)
2. 淮阴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系统使用流程(分角色操作流程,请相关人员下载留存)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