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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1,2,3,4  来源: 日期:2012-06-04 15:25:24 人气: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办高〔20123)、《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12年在全校范围遴选60项项目(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经评审后推荐省重点项目、省一般项目以及各级别的指导项目,其中省重点项目20项(含指导项目10项),省一般项目40项(含指导项目20项)。各学院学生申报实行限额,具有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含培育)的二级学院不超过12项,其他学院不超过5项。

二、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的1-3年级的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每个项目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在校期间只能申请1个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特别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选题范围与立项要求详见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文件要求。

已获2010年、2011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立项项目,其项目指导教师不得作为新立项项目指导教师。

三、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申报省重点、一般项目者填写)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申报省重点项目者填写)

3.淮阴师范学院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4.2011年度学院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情况总结(包括训练计划项目数、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与典型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申报表封面上应注明申报类型及是否为指导项目。同时,申报省重点项目的,在填写“附件1”基础上另填写 “附件2”。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务必按时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材料。将上述材料盖学院公章后于613日(18周周三)下午530前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本至电子办公教务处秘书或ftp实践科收件箱。请学院务必提醒项目主持人,填写表格时内容一定要规范,除表格栏高增加外,不要随意改动原表格式。

联系人:吕静品 邵葵联系电话:83525167。 

四、评审方法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听取项目主持人的答辩基础上,确定立项项目,并报学校批准后公布。项目主持人采取PPT形式进行答辩,围绕自身条件、项目训练目标、组织实施及过程管理、预期成果及教师指导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询问,阐述时间5分钟。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旨在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学生和教师,认真组织申报。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活动提供坚实保障,加强过程管理,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附件:(点击下载)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3.淮阴师范学院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申请汇总表

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办高〔20123

5.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

6.专业门类目录

一二年六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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