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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来源: 日期:2011-05-05 14:45:51 人气: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110)、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11年在全校范围遴选35项项目(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并申报省级立项项目。各学院学生申报实行限额,具有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含培育)的二级学院不超过5项,其他学院不超过3项。

二、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的1-3年级的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每位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选题范围与立项要求详见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文件要求。

已获2009年、2010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立项项目,其项目指导教师不得作为新立项项目指导教师。

三、申报材料

1“十一五”期间学院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情况总结报告(包

括省级、校级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与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
2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3.淮阴师范学院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将上述材料盖学院公章后于525日(14周周三)下午600前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至电子办公系统教务处秘书。联系人:吕静品 邵葵联系电话:83525167。 

四、评审方法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听取项目主持人的答辩基础上,确定立项项目,并报学校批准后公布。项目主持人采取PPT形式进行答辩,围绕自身条件、项目训练目标、组织实施及过程管理、预期成果及教师指导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询问,阐述时间5分钟。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旨在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学生和教师,认真组织申报,加强过程管理,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附件:1.江苏省高等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淮阴师范学院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汇总表

3.省教育厅关申报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1〕10

4.淮阴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

5.专业门类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2009年度、2010年度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部分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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