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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1〕10号)、《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2011年在全校范围遴选35项项目(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并申报省级立项项目。各学院学生申报实行限额,具有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含培育)的二级学院不超过5项,其他学院不超过3项。
二、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的1-3年级的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每位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每次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鼓励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选题。训练项目请勿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选题范围与立项要求详见《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文件要求。
已获2009年、2010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立项项目,其项目指导教师不得作为新立项项目指导教师。
三、申报材料
1.“十一五”期间学院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情况总结报告(包
括省级、校级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与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3.淮阴师范学院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将上述材料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25日(14周周三)下午6:00前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至电子办公系统教务处秘书。联系人:吕静品 邵葵联系电话:83525167。
四、评审方法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听取项目主持人的答辩基础上,确定立项项目,并报学校批准后公布。项目主持人采取PPT形式进行答辩,围绕自身条件、项目训练目标、组织实施及过程管理、预期成果及教师指导等方面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询问,阐述时间5分钟。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旨在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学生和教师,认真组织申报,加强过程管理,保证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淮阴师范学院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立项项目汇总表
3.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苏教高〔2011〕10号)
4.淮阴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稿)(淮师办[2010]44号)
5.专业门类目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