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2021级师范生实践导师的通知

    2022年03月16日   作者:教师教育学院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整合校内外优质教师教育资源,达成与地方中小学协同培养师范生的目标,现就2021级师范生实践导师聘任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推荐

    (一)各师范专业实践导师人选由各学院负责推荐。

    (二)实践导师原则上从淮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中产生,可以是普通教师,也可以是中小学学校管理人员。实践导师推荐人数见附件。

    二、导师聘任

    (一)教务部根据推荐名单确定聘任人选。

    (二)实践导师名单确定后,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聘任。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安排实践导师座谈、报告等相关聘任活动,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导师在师范生实践教学过程的指导作用。

    (三)教务部统一制作聘书并发放导师指导费。

    三、其他

    (一)相关学院及教师应加强与师范生实践导师的联系,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实施方案,做好师范生教育实践活动的计划、安排以及实践导师指导活动过程材料的留存工作。

    (二)关于二级学院师范生校内导师队伍专业化的建设。

    1.相关学院组建师范生校内导师团队。二级学院的校内导师一般是学科教学论教师和近几年配合学科教学论教师参与师范生实践教学(教育研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技能训练)、班级管理及活动指导等工作的教师,团队要相对稳定。在师范生的实践教学与训练过程中,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从导师团队中产生。

    2.各学院校内导师团队作为该专业师范生培养指导小组,负责推进师范生实践教学环节的落实和考核,加强对师范生培养的过程管理。

    3.请相关二级学院在本学期第7周周五(4月8日)前将实践导师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电子档通过校电子办公系统发送教务部黄芙蓉老师,联系电话:83525550。

    附件:2021级师范专业实践导师聘任情况汇总表(校外)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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