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师范生教学研习的通知

    2019年03月19日   作者:实践科    点击:[]

    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淮阴师范学院师范生实践教学实施办法》(淮师办〔2017118号)精神体现“注重师德培养、突出综合素养、强化实践训练、服务基础教育”的师范教育人才培养理念,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落实见习、研习实习一体化的师范生实践教学制度,2016级师范生在第8、9学期开展教学研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学研习着重于师范生对基础教育学科教学实践及其研究有初步了解和探究,使其获得开展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的初步体验,感知研究的全过程,为其开展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研究奠定基础。

    二、课题选择

    研习课题选择要紧密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可采取师范生自主选择确定研习课题与指导教师提供研习课题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可每组一个课题,亦可进行多组合作的协同研习(协同研习的最后成果应体现差异性与互补性)。

    三、教学研习指导老师

    教学研习采取双导师制。

    校内指导教师:教师教育学院以及其他相关学院师范专业的学科教学论教师。各学院安排的校内指导教师团队原则上由教师教育学院相关学科教学论教师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统一协调管理。

    校外指导教师:各学院聘请的师范生实践指导教师、兼职教师、合作中小学与幼儿园的骨干教师等。

    四、研习活动的时间安排与组织要求

    1.课题研习工作从本学期第8周周一(48日)开始,至第20(7月5日)结束。各学院接本通知后,即组织开展教学研习工作,教学研习内容见下表:

    请于第10周周五(426日)前将2016级师范生教学研习安排情况一览表(附件1)通过 OA 系统发送至教师教育学院黄芙蓉老师。

    2.教学研习以团队形式开展,各团队人数控制在 10 人左右,确定 1 名组长,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研习课题,要明确成员的具体职责,在规定时间内有序推进,并认真填写教学研习手册。教学研习手册作为教学档案由各学院存档保存。

    3.研习工作结束后需提交研习成果,成果可以是调查报告、研究论文等形式,各学院要对研习成果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研习活动成果的交流观摩活动,同时评定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学研习成果(见附件2),并将优秀教学研习成果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以及指导教师等情况(在附件1备注中注明优秀)通过电子办公发送至教师教育学院黄芙蓉老师,联系电话,83526682

    附件:

    1.2016级师范生教学研习安排一览表

    2.各学院2016级师范生优秀研习课题推荐数量


    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

    2018319


    通知原文:关于开展2016级师范生教学研习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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