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监考教师的通知

    2016年10月19日   作者:考试中心    点击:[]

    各学院:

    2016半年江苏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15日(第10周周六)举行。为确保本次考试任务顺利完成,请各学院推荐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监考教师名额分配如下:

    单位

    监考教师数(人)

    单位

    监考教师数(人)

    第一场

    第二场

    第三场

    第一场

    第二场

    第三场

    文学院

    25

    30

    25

    体育学院

    20

    20

    城环学院

    20

    20

    美术学院

    25

    25

    经管学院

    20

    20

    音乐学院

    15

    15

    教科院

    30

    30

    20

    化院

    30

    30

    20

    法政学院

    15

    15

    物电学院

    40

    40

    25

    马院

    10

    10

    生科院

    20

    20

    历史学院

    15

    15

    计科院

    20

    20

    外语学院

    55

    62

    23

    数科院

    30

    30

    20

    传媒学院

    12

    12

    二、报送要求

    1024日(第9周周一)前将名单发至“ftp”考试中心收件箱“监考”文件夹。

    三、特别提醒

    1. 为防止人员重复,推荐的教师不得跨单位报送。

    2. 推荐的监考教师名单请使用EXCEL表样(格式见样表)报送考试中心。

    3. 考前请关注教务在线、电子办公有关监考工作的通知及培训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的监考教师。

    附:推荐监考教师样表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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