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年09月18日   作者:考试中心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工作管理,促进考试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根据《淮阴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本学期课程考试工作计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要求

    (一)学校集中考试

    1.本学期期末停课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5日- 31日、2018年1月2日- 4日。其中2017年12月25 - 28日为公共课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9日- 30日、2018年1月2日- 4日为专业课考试时间。2017级公共课考试时间2018年1月12日-14日,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9日。

    2.《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考试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在10周之前结束的,原则上安排在第11周周末集中考试。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协商决定。

    3.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需要安排在学校集中考试时间内。

    (二)分散考试

    1.对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考查课程,由课程开课的单位负责,一般可采取随堂进行,但对于涉及面较广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仍采用相对集中方式进行考核。

    2.随堂考核应在课程结束一周内完成,全校考查课程的考试一般应于18周前完成。

    (三)考试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应严格执行《淮阴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试的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的安排均应在教务系统中操作。

    二、报送时间

    (一)请各教学单位在本学期第4周周五(即9月29日)之前将本学期课程考试计划从系统内将数据导出,并将电子档和纸质档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导出具体路径为:登录本科信息服务平台-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情况查询-选择学院-查询-导出,具体样表见附件1(请用excel表格)。

    (二)请于考试前一周将考试的具体日程安排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附件1:2017-2018学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计划表(样表)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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