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淮阴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校人才培养方案按照3-4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定位及人才培养需要,每年酌情进行微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工作,为保证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方案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等按照《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淮师办[2020]16号)要求及说明,同时请各学院认真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相关专业标准和认证要求。
二、调整范围
(一)持续改进调整方案的专业
按照“持续改进”理念,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针对原有方案存在不足,以及运行中有模块变化、课程变更、实践环节、学分比例等方面需要调整的相关专业。
(二)师范类相关专业
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学分、实践环节、授课学期等方面有调整的师范类专业。
(三)新增招生(类型)专业
新增招生类型专业,如首次招生的“3+4”、“3+2”分段培养项目、乡村教师、专升本、“中美合作121”项目等专业。
三、主要调整内容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要在2020版培养方案基础上,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连贯性,又要坚持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及可持续改进,适时地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相关课程内容
1.新增通识课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课程代码:303B0024,面向教育学学科本科生和全体师范生)等新增通识课程;其他专业因专业认证及评估等需要新增的相关课程。
2.调整课程: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303B0011)调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303B0101);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303B0001)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303B0025) ;原“心理健康教育” (课程代码215B00011)调整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代码215B0011);其他专业需要调整的相关课程。
(二)师范专业完善内容
师范专业有关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需要进一步优化;运行中教师教育模块相关课程、实践环节等,需要变更授课学期等调整内容。
(三)有关学分调整内容
各学院对照相关认证标准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核实各专业各类学分,尤其是实践学分是否满足要求,达不到要求的,需要进行调整。
(四)其他需要修订的内容
执行方案过程中,因“持续改进”需要修订完善的内容,包括在以往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中已提出培养方案变更申请,做出修改的内容,以及其他运行中存在不足之处的内容。
四、调整工作要求
(一)学院须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机制,成立相关工作组。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企业行业等专家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修订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顺利进行。
(二)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具体要求请按照相关“认证标准”中对应的专业认证条件,同时在学院内部要集思广益,确保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培养方案框架参考《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内容。
(三)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的各种研究讨论、论证答辩工作,并注意保存过程材料,作为各种认证、评估工作的支撑。提交学校审批的培养方案必须经学院审议,并有培养方案执笔人、审核人签字。
(四)培养方案修订请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流程和手续。
五、调整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讨论基础上进行方案调整。
(二)6月15日前,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工作,向教务部提交形式规范的专业培养方案定稿WORD电子版。
(三)7月15日前,教务部汇总、审核、编印培养方案。
(四)8月30日前,学院编制新增或调整学分课程简介、教学大纲等,并将最新版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等信息在学院网站发布。
(五)本次调整的人才培养方案从2022级开始执行。
人才培养方案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阶段进度安排做好培养方案调整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周洪波 电话:83525813、13912081335
附件:部分调整的通识类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淮阴师范学院教务部
2022年5月6日